想了解債務重組IVA是什麼?有債務問題?卡數問題? 面臨破產問題多 為你處理無須煩惱,更可確保私隱
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個人自願安排 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 債務重組) 是面臨破產之人士的另一個選擇。債務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,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,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,確保債務人在合理負擔的情況下,妥善解決債務問題。 委任有經驗的代名人去處理債務重組安排為整個申請成敗之關鍵。以往的IVA代名人都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。自2002年9月開始,具法院認可其資格及經驗能勝任處理債務重組的都是執業會計師。 本所資深執業會計師李建民先生乃高等法院認可債務重組代名人,經驗豐富,已成功辦理數千宗債務重組IVA申請個案,過去連續5年(2016-2020),處理個案達全港60%,處理金額以億元計算,全港市場佔有率第一*。信心保證,實力雄厚,為全港最多人選用債務重組事務所*。申請資格
申請程序 | 預計時間 (由提出申請日起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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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階段 | |
債務人帶備有關債項及入息等資料進行IVA債務重組諮詢及分析,得到我們接納辦理後,由IVA代名人李建民會計師擬定還款建議書。申請人的資產如自住物業、私家車、保險、退休金等亦會清楚交代。 | 第 1 日 |
進行宣誓,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 | 約 1 星期內 |
第2階段 | |
法庭聆訊(由代表律師出庭,申請人無需上庭),頒佈IVA臨時命令 | 約 2 個月 |
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 | 約 2 個半月 |
舉行債權人會議 | 約 3 個月 |
第3階段 | |
獲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(即佔出席及投票債權人所持債款總值75%以上),債務重組實行,每月依時繳交還款,再由代名人安排還款予債權人。 | -- |
停止騷擾,即時舒緩
進行IVA後,不但減輕經濟及心理負擔,更可避免破壞信貸聲譽及影響工作。您只須交齊文件,最快3個工作天內可安排到律師樓宣誓,我們並在翌日通知債權人(如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)。大部分債權人會立即停止追數,每月還款會立即得到舒緩。
債務重組好處:
- 可以避免破產的污名
- 沒有如破產條例般的限制和不會有破產身份或記錄
- 大幅減少支付給銀行之利息
- 毋須通知僱主及家人
- 過程所需的時間較破產程序短
- 所有債務會定息定額還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