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了解債務重組IVA是什麼?有債務問題?卡數問題? 面臨破產問題多 為你處理無須煩惱,更可確保私隱
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個人自願安排 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 債務重組) 是面臨破產之人士的另一個選擇。債務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,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,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,確保債務人在合理負擔的情況下,妥善解決債務問題。 委任有經驗的代名人去處理債務重組安排為整個申請成敗之關鍵。以往的IVA代名人都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。自2002年9月開始,具法院認可其資格及經驗能勝任處理債務重組的都是執業會計師。 本所資深執業會計師李建民先生乃高等法院認可債務重組代名人,經驗豐富,已成功辦理數千宗債務重組IVA申請個案,過去連續5年(2016-2020),處理個案達全港60%,處理金額以億元計算,全港市場佔有率第一*。信心保證,實力雄厚,為全港最多人選用債務重組事務所*。

申請資格

申請程序 預計時間 (由提出申請日起計)
第1階段
債務人帶備有關債項及入息等資料進行IVA債務重組諮詢及分析,得到我們接納辦理後,由IVA代名人李建民會計師擬定還款建議書。申請人的資產如自住物業、私家車、保險、退休金等亦會清楚交代。 第 1 日
進行宣誓,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 約 1 星期內
第2階段
法庭聆訊(由代表律師出庭,申請人無需上庭),頒佈IVA臨時命令 約 2 個月
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 約 2 個半月
舉行債權人會議 約 3 個月
第3階段
獲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(即佔出席及投票債權人所持債款總值75%以上),債務重組實行,每月依時繳交還款,再由代名人安排還款予債權人。 --

停止騷擾,即時舒緩

進行IVA後,不但減輕經濟及心理負擔,更可避免破壞信貸聲譽及影響工作。您只須交齊文件,最快3個工作天內可安排到律師樓宣誓,我們並在翌日通知債權人(如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)。大部分債權人會立即停止追數,每月還款會立即得到舒緩。
債務重組好處:
  • 可以避免破產的污名
  • 沒有如破產條例般的限制和不會有破產身份或記錄
  • 大幅減少支付給銀行之利息
  • 毋須通知僱主及家人
  • 過程所需的時間較破產程序短
  • 所有債務會定息定額還款

法庭頒令清還,節省90%利息支出

IVA是透過認可法律代表及認可會計師,憑豐富債務處理經驗,因應債務人的個人收入及財務狀況, 向法庭及債權人提出新還款方案,由法庭作出頒令,並召開債權人會議就該方案進行協商。達成新還款協議後, 讓債務人依新方案將債項完全清還,一般還款利息可較原先降低達90%,避免破產,重新開展新生活。

無須破產,信貸及工作更有保障

由於破產會破壞債務人的信貸能力及聲譽,更有可能令債務人失去工作, 尤其是牽涉處理資金財產、須專業資格、須獲授權或公務等的職業,所以對這些類別工作的人士來說,IVA 債務重組是破產以外的最佳方法。